为保证公章的有序使用以及公章使用的严肃性,现就公章的管理和使用作如下规定:
1、本着专人专管的原则,学院的公章由院领导安排专人管理。
2 、无特殊情况学院公章一律存放在办公室并必须加锁管理,其它部门或个人需要盖章时一律到办公室。
3、所有对外重要事宜加盖公章,必须要有相关院领导签字。
4 、学生成绩加盖公章要有教学办公室老师或相关领导签字,研究生成绩加盖公章要有研究生处老师或相关领导签字。
5、各签批领导,按工作性质、范围签批文件。须高度认真负责,一旦失误,将按责任追究规定层层负责。
6、任何人和部门不得加盖空白章。
7、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,一经发现严肃处理。